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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停辦109年高級中等學校評鑑 轉型精進接軌108課綱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張永傑    電話:04-37061100 電子信箱:e-g201@mail.k12ea.gov.tw

                                                                               
為落實行政減量,教育部所管高級中等學校學校評鑑自107年起持續簡化,並停止辦理109年之評鑑。教育部表示,行政減量最大目的在於讓教師全力將時間留給教學,行政人員也能更專心支持教學系統運作,讓學生獲得更良好的教學品質,提升學習成效。

教育部為瞭解所管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辦學成果及教育品質,依《高級中等教育法》及《私立學校法》規定,已於104年至108年期間完成228所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國立134校,私立94校)評鑑,其中優等76校(33.33%),甲等130校(57.02%),乙等18校(7.89%),丙等3校(1.32%),丁等1校(0.44%)。

108課綱已於108學年度正式實施,學校須投入更多教學及準備時間,並兼顧校務治理。教育部為有效減輕行政工作量,避免壓縮寶貴的教學時間,自107年起,高級中等學校評鑑已大幅簡化,包括校務評鑑4個評鑑項目、16個評鑑指標,以及專業群科評鑑3個評鑑項目、6個評鑑指標。這兩類評鑑共精簡9個評鑑項目與53個評鑑指標,評鑑項目簡化程度43.75%、評鑑指標簡化程度更達70.66%,大幅降低學校行政負擔。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鑒於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評鑑已完成階段性目標,因此決定停辦109年學校評鑑。未來將以108課綱為架構,重新檢討及精進學校評鑑內容、機制及執行方式,以系統性、計畫性分析檢視學校辦學基礎;並以輔導替代督導,積極協助學校精實校務治理,瞭解定位,強化特色發展;另以支援取代指導,針對學校待加強項目,提供專業資源,以使學校持續精進,確保辦學品質。

上版日期:109-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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