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48 期

修訂臺北市學校疑似食品中毒危機處理及通報程序之重要內涵及策進作為


陳清義/臺北市萬華區福星國小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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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1日NOWNEWS報導「新北市幼兒園,爆出幼童疑似群體食物中毒」的消息,十天後,4月11日自由時報報導「北市某幼兒園80師生吐瀉!議員質疑處置,教局稱非食物中毒」,一個半月後,6月5日蘋果新聞報導「臺中市國中午餐竟有老鼠全屍,140學生看成『木耳』誤食,3人腹痛」,學校午餐的安全和處理流程在疫情期間,更加的引起政府機關的注意。根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對食品中毒定義: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稱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因肉毒桿菌毒素而引起中毒症狀且自人體檢體檢驗出肉毒桿菌毒素,或由可疑的食品檢體檢測到相同類型的致病菌或毒素,或因攝食食品造成急性食品中毒(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即使只有一人,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經流行病學調查推論為攝食食品所造成,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所以食品中毒事件與流行病疫情難以分辨時,對學校的處理也發生困難,食品安全的事前監控固然重要,食用後若發生疑似中毒事件,事後的處理及通報流程也成為危機事件,臺北市教育局在2020年5月26日修訂「臺北市各級學校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流程」、「臺北市學校疑似食品中毒危機處理及通報程序」、及附件「表單 B-12.2-1 學校疑似食品中毒事件簡速報告單」,為使學校緊急處理時有所依循。

此次修訂內容有五個重點:一、結合校園事件處理要點重新規畫任務分組:原來的食品中毒危機處理小組組織的分組,與臺北市各級學校校園事件處理要點的分組不同,為避免學校過多處理小組分組不同,容易混淆,因此此次修訂將兩者分組一致為:資料組、聯絡組、醫務組、法律組、協調組、安全組及輔導組。此外另設有召集人、總幹事及發言人。二、結合校安通報作業要點修訂處理流程圖:校安通報的食品中毒屬於第一類意外事件,由於此次發生在疫情期間,而腹瀉是新冠肺炎判斷症狀之一,但是屬於第七類疾病事件,諾羅病毒和腸病毒也有腹瀉症狀,為免錯失通報時機,未判定前都先於24小時內校安通報第一類和第七類。三、結合中小學和幼兒園重新規劃組織及職掌:原有組織職掌表只有中小學人員,但若於幼兒園發生,最清楚事件及家長聯絡,仍是幼兒園老師,因此職掌表分兩邊以/表示,中小學或是幼兒園,但部份組別如醫務組、法律組,仍由中小學學校行政人員負責。四、因應網路和媒體資訊快速傳播增訂流程圖工作組別:由於網路及媒體的發達,當有疑似案件發生時,可能在網路上立即流傳散佈,因此學校在15分鐘內就要聯絡教育局督學室及相關主管科室,同時將原先流程圖中工作分配不清或是前後順序不清者,在流程圖中直接標示各編組名稱,使各組清楚其任務,也重修訂流程圖中指示箭頭。五、分階段修訂處理程序:本次將處理程序區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接獲中毒狀況報告時,第二階段─現場處理,第三階段─照料、慰問、善後,並在各階段的處理程序後面標示工作組別,讓學校有清楚的依循作為。 

學校收到這份修訂後的要點,應有的策進作為包括:一、修訂學校緊急事件組織及執掌表由於與原先組織和職掌不同,學校應立即修正組織及執掌表,將食品中毒事件和緊急事件兩者結合,並且要明列各組代理人。二、將幼兒園人員納入編組附設幼兒園的學校要將幼兒園教師以編組方式,將全體教師及員工納入編組,市立幼兒園及私立幼兒園也要依園所編制情形,自行調整編配。三、進行食物中毒案件處理流程演練所謂的專家,就是把簡單的事做到熟練,何況是新修訂的處理流程和編組,各負責人員應該演練熟悉,而且此次的編組和學校緊急事件編組調整成一致,所以兩者的演練正好可以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