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是學校行政人員最基本的認知,在實務現場「依法行政」能在學校內、外部衝突時,對學校行政人員提供基本保障。
「衝突」是團體或成員與他方交會時,因利益、思想、作法上產生不相容現象,而形成之對立情緒或行為的狀態(秦夢群1997)。深度的衝突,源自價值觀的差異,堅持自己的價值觀,往往是出於防衛心理,認為會受到局外人威脅,由於心存此念,禮貌性交流會變成激烈的爭辯和破壞性的衝突(Heifetz & Linsky, 2002)。林毓湉(2006)綜合歸納學者們對學校組織衝突的管理策略如下:一、建立良好的溝通管道。二、釐清各部門的工作職權。三、建構人性化的組織氣氛。四、增加組織資源並且分配公平。五、減輕組織成員的工作壓力。六、讓成員有參與的機會。七、靈活運用不同的衝突處理方式。八、適時的調整組織成員的配置。九、衝突的適時引進。
校園事件會出現在新聞上,必然是深度的衝突引發成激烈的事件。對於身兼教學工作與行政工作的學校組長,面對這些衝突事件,總感到心力交瘁,而離開行政職務。如果能事先預防,或許能減少行政人員心力耗損,預防的方式除了上述九個管理策略外,筆者建議再加上「十、熟悉業務職掌法令」。為聚焦探討以對組長工作有所助益,本文將僅聚焦於108學年度教務處相關的新聞事件,探討其職務權責有關的法令,作為新的學年度各校教務處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