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是成功教學和學校改革的重要因素,他們為學校定下了基調並負責督導教學計劃,因此,領導者無疑是學校變革的基石(Shava, Heystek & Chasara, 2021)。但在教育現場,沒有單獨一種的領導模式,可以對提高所有學生表現和學校所有的成果是有效的。在學校校長選擇自己的領導方式,及將採用促進學校進步的行動策略之前,要思考的重要事情有二,一是確保他們已經對於學校獨特的人、事、物;二是自己的領導風格(所謂的自知之明)都獲得了深刻的理解;這樣校長領導之路,將更為順遂。
Fayez (2021)的文章提及,先前的研究結果表明,在學生教育成功方面,教學領導比轉型領導取得更好的表現。但是,儘管如此,Fayez也引用Marks and Printy於2003年提出的研究,聲稱:如果領導者只是回應外部的政策趨勢與績效責任的要求與表現,教學領導的影響則是微乎其微。儘管學術研究如是說,我認為校長的領導力,是以一種綜合的形式並存。理想上,學校校長通常擁有衡量及評核學生表現的權限,但實際上,影響學生的成績是間接的,校長最能影響的是老師的教學行為。一般學校校長教學領導,對學生教育表現可能的影響,包括:監管課室秩序常規,學校環境和教師素質。如果校長能有高效能的領導力,直接有效的改善校園組織文化,提高教師的組織承諾及有效教學作為,對於教育的奉獻和使命感,這些將對於學生表現有重大影響。校長的領導,也可以通過改善教與學的環境,影響學生的成績表現,通過優質與創新的作為,變化改善校園環境,為學生學習而做出貢獻。
觀諸教育現場,校長教學領導的這些作為中,是否真的改變了校園?影響學生的學習成效?有時候是很難有定論的,這情況尤其在國中及高中階段,更是如此。家長既有的觀念、入學學生的素質、校際間的排名…這種種結構性的問題,都不是單靠校長的領導作為就可以改變的。這樣的先天條件命定論,似乎過於悲觀,但有時候,無力感也存在校長的領導作為中。
校長進行教學領導時,如果面臨校長遴選的壓力,所有的校長如同摸著石頭過河的卒子,戰戰兢兢地走在領導的路上。校長不要過於心急,當河中湍流過急時,不要急著過河;當碰到暗礁或者泫流時,要看清楚情勢,不要急著過河。但校長也一定要廣納意見,不要認為自己的領導方式都是可行的。也許好的本意,但如果沒有良好的溝通協通,它變成是惡的作為。
在理論的論述與實際的實務,要能有轉型嫁接的橋樑出現,校長是搭建橋樑者,而這關乎校長綜合領導力與領導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