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84 期

中途學校的友善校園理念與實踐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育學系教授 賴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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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多年,中輟問題儼然是政府亟欲解決的教育及社會問題,中輟少女從事性交易的問題,更是經常受到媒體的關注。主要的爭議在於,不幸少女是需要被保護的受害者,或是須受處罰的行為偏差者。在最近20多年來,臺灣也設置中途學校安置從事性交易的不幸少女,成為一種新的學校教育型態。「中途學校」一詞首見於《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民國107年2月修正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依該條例規定:教育部及內政部應聯合協調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設置專門安置從事性交易之兒童或少年之中途學校;其設置,得比照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規定辦理;其員額編制,得比照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中途學校應聘請社工、心理、輔導及教育等專業人員,並結合專業與民間資源,提供特殊教育及輔導;其課程、教材及教法,應保持彈性,以適合學生身心特性及需要;其實施辦法,由教育部定之。尤其,當家庭教育及社教育的功能均無法發揮功能時,透過中途學校提供不幸少女友善的教育環境,方能產生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建立少女正向的人生觀,為轉銜回歸做好準備,中輟生的選替教育是教育部《友善校園總體營造計畫》的重點方案之一。

法院安置的少女都有法院案件或保護管束須執行,中途學校也成為擁有社工師編制的學校。不幸少女處遇流程包括:主管機關送法院裁定、主管機關推薦機構、學校進行家訪及學生晤談、召開安置評估會議、接案安置、學生到校上課、結案轉介,中途學校的運作就是環繞在這些工作。學生到校以後,進行3天的試探週,擬定輔導安置計畫,進入學習適應月、定期個案會議、安置評估會議等。安置中途學校的學生,入校後須全年住校,休假日(隔週週日)方可返家與家人相處,中途學校夜間及假日需要住宿輔導員,協助學生生活起居照護。尤其,夜間是獨立式中途學校的夢魘,夜間人力明顯不足,學生問題較多,問題通常在晚上9點以後出現。因此,由於教育對象的特殊性,在相當的程度上,中途學校的人員編制與運作不同於一般的學校,也面臨較大的挑戰與困境。

目前,台灣有3所中途學校,分別是高雄市立楠梓特殊學校瑞平分校、新北市立豐珠國民中小學與花蓮縣立南平中學。以豐珠國中為例,該校成立於民國93年,學生來自台北市、新北市、宜蘭縣、基隆市與桃園市,年齡分布為國中1年級到高中1年級,擔負安置、教育與輔導3大任務,招收法院依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裁定安置實施特殊教育及輔導之不幸少女。學校願景以感恩、尊嚴、快樂、希望為出發點,教導學生感恩惜福、自尊自律、夢想實踐、快樂合群,與十二年國教核心理念「自發」、「互動」、「共好」也不謀而合,正式編制包括校長、正式教師、職員、工友,非正式員額編制為社工員、生活輔導員、住宿輔導員、廚工、警衛等。學校安排平時、夜間及假期課程,24小時全年無休,積極建構安全、溫馨、友善的住宿型教育家庭,注重學科、技藝、生涯學習和生活輔導,實施為期2年的特殊教育,引導學生回歸主流的學習生活,形塑健康積極的人生觀及生活態度,使其重拾自尊心與學習興趣。學校的校徽是以蛻變的蝴蝶為圖騰,期盼孩子揚棄陋習,化蛹成蝶,舞動著愛心、耐心、信心和恆心的翅膀,走過學校的「蝴蝶橋」之後,重返自由的天空。新北市中途學校豐珠中學因學生性質特殊,課程內容也有別於一般學校,如今年進入第8年的種稻課程,迎來豐收祭時,學生從踏入校園的無助感,感受到自己存在的價值,並把相同精神傳承下去。同時,也因為學生的特殊,反而能發展許多彈性空間,就像空白畫布般,可以設計不同的課程活動,讓學校成為有人情味和友善的地方。此外,衛福部委託導演陳鈺杰執導,於2016年完成以青少年性剝削作為主題的電影《溫暖》,在中途學校實景拍攝,透過影像傳達這群未成年邊緣人的生命故事。謹以此文向勞苦功高的中途學校所有成員,致上最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