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教育部於2014年發布《中華民國戶外教育宣言》盼使學習走入真實的世界,延伸學校課程的認識與想像,而現今十二年國教課綱所推出的議題融入說明手冊(2018)希望藉由戶外教育強化學生與環境的連接感,培養對環境的友善態度,發展社會覺知與互動的技能,尊重與關懷他人的情操,涵養健康的身心。而所謂的戶外教育泛指「走出課室外」的學習活動,包括山林溪流、海洋水域、社會踏查等之體驗學習,透過觀察、探索、互動、反思等歷程,讓學習更貼近學習者的生活經驗(國教院,2018)。而台灣先天的地理環境四面環海,且位居板塊交接帶,不乏高聳壯麗的山巒,近年來台灣戶外運動風氣越發盛行,不論是陸上的登山,百岳如同成就勳章;水上的衝浪、SUP立槳等活動形同跟上風潮;全家大小或三五好友相揪的露營成為親友相聚的選項之一,各式各樣的戶外活動蔚為風潮。
特別的是,筆者過往大學系上戶外專業的必修、選修課程多要求學生需利用六日或是連假,實地進行戶外活動如露營、登山,對於戶外這門專業來說,實務的體驗與經驗可說是最佳的學習途徑之一,然對未來沒有想往戶外發展的學生而言,迫於學分與畢業而進行的戶外活動,自然產生相當多的怨言與不滿,甚至因此厭惡戶外活動。奇妙的是,隨著出社會工作後,發現當初這些不愛戶外的同學竟也開始愛上並投入各樣的戶外活動,我想除了除經濟自主後能依個人喜好規劃行程外,擺脫了被要求、規範的束縛,似乎這股戶外活動的魅力甚至大到扭轉了原先對自然的態度,塑成了改變行動的力量。越來越多人們投身戶外是一大喜事,卻也衍伸不少危害自身、他人、環境的意外,如同日前溪邊露營因水庫洩洪天人永隔的悲劇,臺灣靠山靠海有著豐富的天然資源,與其避而不談,不如教導學生適當且有效的知能,戶外教育該如何從學校教育做起,卻也避免為學生蒙上陰影,著實為一門學問。